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
,未与产权人沟通的情况下,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
近期 ,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存在夸大宣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相关法规 ,登记代理机构及个人统一纳入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管理,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 ,伪造《房屋租赁合同》为委托方办理注册登记,通过签署虚假《房屋租赁合同》骗取公司注册登记 ,可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珠海12345”微信小程序举报。严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针对代理机构 ,罚款5.1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管理有限公司无法说明房产证明合法来源,被产权人投诉 。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提醒 :一是要恪守诚信,该局要求:一是要规范从业行为,
公示服务内容、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8月21日,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在未核查租赁地址真实性、事后被房屋产权人投诉。流程及收费标准;二是要严格审核客户资料,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 ,虚增费用 、重点监管等措施。提醒申请人恪守诚信,
针对申请人 ,扰乱市场秩序。上述两宗案件虽违法主体和行为方式不同 ,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双方不存在实际租赁关系。
